動物奇案讀后感
發表時間:2026-01-17動物奇案讀后感(實用十四篇)。
第一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最近,我看了三本關于動物的科普書,今天,我來告訴 大家一些有趣的動物事件和知識。
首先是關于蠑螈的防衛。蠑螈無論在地表、樹上、或是地下都能用它們短短的四足十分緩慢地爬行。利害的是,它們可以用前足或者趾尖在池塘底部泥濘不堪的表面上行走,借助擺動尾巴來加快行走的速度,蠑螈大多體色鮮明美麗,但是它們是有毒的,它們利用這種鮮艷奪目的顏色告誡來犯者,所以那些蠢蠢欲動的獵食動物就會敬而遠之了。當蛇侵犯時,蠑螈就會用分泌物把蛇的嘴巴黏住,直到黏住為止。有時,就會出現一條長蛇被蠑螈的粘液給粘成一團,動彈不得的場面。
其次是繁殖。蠑螈所經歷的一系列動態發育過程稱為蛻變。陸棲蠑螈在陸地產卵,幼蟲的發育發生在卵內。當幼仔孵化出來后,看上去就像成年的微縮版。
最后是居住地。蠑螈有多孔的皮膚讓誰和空氣通過。在熱天、干燥條件下,皮膚必須保持濕潤避免變干。當天氣變冷、變濕的時候,大多數種類居住在潮濕的地方或夜晚里爬出。水棲的種類住在小溪、湖泊、池塘和洞穴。
其實還有很多關于蠑螈生活方面的知識和趣事,讓大家自己來找吧!也許有很多動物的生活 也類似于蠑螈的生活。看書越多知識越多,知識多快樂更多!雖然有些動物很小,但是,它們的絕招很多。
最后讓我把這套書介紹給大家吧!這套書的名字叫《動物世界百科全書》,一共上、中、下三本。有時我不看書的時候,我常常想一些問題:蛇類如何進食、猩猩如何筑巢、袋鼠爸爸如何育兒……
原來動物生活是這樣的,我如果不看書,這些問題真是讓我想破頭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案。
第二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動物解放》這本書論述了人類對動物的殘忍暴行。書中所提到的各類殘殺動物的方式讓人心寒,這樣的情況不容忽視。人類是否應該像黑人解放一樣解放動物,萬物蒼生均是平等的。這樣的人類能夠凌駕于其他動物之上嗎?答案是不能!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傷害動物并快樂著,實在可悲!
這不免讓人想起日本捕殺海豚的罪惡行跡。海豚是有靈性的動物,是自閉癥兒童能夠敞開心扉的伙伴,是人類的朋友。但就是這樣一個與人類友好相處的海洋朋友,日本人仍不能手下留情,無情的解剖刀揮舞著,一個個善良的生命就終結了。與此相同的還有可怕的黑熊取膽,熊雖兇猛,但如果人類不侵犯它們的領地,它們不會主動攻擊人類,應該說與人類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它們被人類抓進鐵籠,肚子上插進了管子,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及數萬只雞被關押、囚禁在狹窄的空間里,每只雞僅占有一頁小32開作業紙那么大的一點地方。這些雞是痛苦的,原本一只肉雞的壽命可達兩年,若能得享天年,一只雞的壽命可達10年左右。而現在,一只肉雞只能活50天左右,之后,就被宰殺。人類的那種慘殺動物的現象已經有了好幾十年了,也就是好幾十年的雞等動物都只活了沒多少時間就被慘殺。
鯊魚被人類割去魚鰭后扔進水里,這樣的殺戮,使得鯊魚的數量下降了90%,而處于海洋生物鏈頂端的鯊魚一旦滅絕,將是人類的滅頂之災,因為我們生存所需的氧氣的70%是海洋中的浮游生物提供的,鯊魚一旦滅絕,沒有了天敵的控制的其它海洋生物就會大量吞噬海洋浮游生物,海洋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態系統,起到調節氣候和為其它生物提供食物的作用,因此拯救鯊魚其實就是在拯救人類自己。
我們有多少次在報紙、電視、網絡上看到,有些人很殘忍地對待動物,虐貓、虐狗現象層出不窮。當這些人以此為樂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們的心中還存在怎樣的良知?當那些尊貴的先生小姐們,身披著從動物身上活剝下來的皮毛時,不知他們又是怎么享受他們的奢侈?
人類在手術開刀時,也懂得痛苦,懂得先麻醉,但是在同樣對待我們的動物朋友時,卻可以在他們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拿刀將他們的喉管直接切開;或者拿熱得發紅的刀具,直接插進他們的身體,這又是怎樣的一種人類社會的文明!
我們現在所提倡的和諧社會建設,難道就不包括對待動物朋友的和諧嗎?我相信,如何正確地善待動物,必將成為日后講述社會道德和倫理道德的一項專門學問。我們必須考慮到動物也是有其生命尊嚴的!
第三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這僅僅是一篇牢騷滿腹的文章,智慧的你可以置之不理。
第一次接觸《動物莊園》是在高一的時候,那時的自己還是一個不諧世事的小丫頭,對里面的深意并不理解,卻讀得津津有味。某年的寒假,又一次拜讀此書,感慨良多。
我依稀記的小學時,掛在班級墻面上的馬克思,恩格斯,列寧,xxx的大大的畫像。我很早就知道他們的名字,但是對他們的事跡并不甚清楚,只知道他們是“偉人”。
小時候,我從來不問為什么。
陳丹青說“我們的政治考試是反政治的,沒有人尊敬這個學科“
60年前,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出版了《動物莊園》,諷刺蘇聯的社會主義。如今,蘇聯已經解體近20年,然而《動物莊園》諷刺的對象卻悄悄地轉移了。
人們津津樂道于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遺憾于蘇聯社會主義的失敗。然而我在閱讀《動物莊園》的時候,幾次竟不得不合上書本不忍再看下去。因為我不僅看到了蘇聯也看到了我們自己。
新聞里每天都有gdp增長,糧食增產,物價穩定的新聞。然而沒有人詢問為什么中國仍然有許多人吃不飽飯,無法接受教育,看不起病,住不起房。
我們感動于善良的山村教師勤勉的奉獻卻從不去質問政府為何不增加教育的投資;我們感動于無私的農家婦女無償贍養鄰居的父母,卻從不關注我們的養老保障;我們感動于勇敢的汶川教師,卻很少問津教學樓的質量……
有一個故事說:一個學生和她的法國鄰居爭論今日的中國。那個法國人說,我可以站在路上大罵薩科奇是混蛋,你能嗎?她竟一時語塞只好開玩笑似的說,我也可以站在路上大罵薩科奇是混蛋。
當我們不僅僅旁觀歷史,而是把自己當做歷史的一部分,就會發現我們和書中的人物同樣卑微。
少年的君特。格拉斯為了希特勒和帝國的榮耀加入了少年禁衛軍和成千上萬的人高喊“領袖萬歲”,甚至二戰結束后,當他被告知納粹屠殺了數百萬猶太人的時候還固執的說那是反納粹的惡毒宣傳。他在《剝洋蔥》中回憶道自己從來不曾懷疑過領袖,因為廣播報紙以及身邊所有的人從來沒有懷疑過。
今天的小孩子仍然在重復我們曾經重復的道路。他們也許不知道馬恩列斯毛,但是胸前的紅領巾依舊鮮艷,依舊高聲唱著“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依舊循規蹈矩的背誦歷史政治而從不去質疑……
學問,學問。就是要學要問,要問就要有懷疑的精神,要有屬于自己的思想。否則不僅我們的生活可以被控制,我們的思想同樣也會被控制。
第四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紐卡斯爾最高法院由五名法官組成,即特魯帕尼、福斯特、基恩、亨迪和唐寧。
第一法官特魯帕尼認為,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法官,他的職責在于按照法律條文的一般含義做出自己的判斷,而不是在立法機關制訂的法律條文中增加自己的價值取向。刑法規定:“任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須被判處死刑。
”雖然同情心會促使法官體諒被告當時身處的悲慘境地,但法律條文不允許有任何例外。在做出這一宣判后,特魯派尼提議通過行政長官的赦免來限制法律在本案中的嚴苛性。從他簡潔的判斷來看,特魯帕尼顯然是法律形式主義和法律實證主義的代言人。
第二位法官福斯特提出了兩個不同的理由。首先,福斯特認為紐卡斯爾的刑法不適用于這些探險者。根據社會契約理論,在五位探險者受困于洞穴時,現實的困境決定了他們并非處于“文明社會的狀態”,而是處在社會契約論所說的“自然狀態”。
在這種自然狀態下,維特莫爾提出并經全體人民同意的生死協議構成了他們的社會契約,這也是本案應適用的有效法律。其次,福斯特承認被告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字面意思。但法律的古老諺語就是“一個人可以違反法律的表面規定而不違反法律身。
”任何法律規定都應該根據它的明確目的來獲得合理解釋。刑事立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人們犯罪。福斯特利用正當防衛的先例來推斷被告行為的合法性。福斯特的判斷體現了目的論的解釋方法
在解釋法律時,法官必須考慮法律的合理目的,這樣他就得出結論:不能認定被告犯有witmore罪,應當撤銷有罪判決。
第三位法官唐丁認為本案是一個法律和道德上德兩難選擇,因此宣布不參加本案的審理。
第四位法官基恩是一位法律形式主義者。基恩法官提出了民主政治中立法至上的原則。“從這個原則中引申出來的是法院有義務忠實適用制定法,根據法律的平實含義來解釋法律,不能參考個人的意愿或正義觀念。
”在這一基礎上,基恩法官得出了自己的結論,被告確實“故意剝奪了維特莫爾的生命”。同時,他不認為本案是一個例外,因為很明顯,威特莫爾沒有威脅到被告的生命。所以,他的結論是維持有罪判決。
第五位法官,亨迪,要求撤銷一審的定罪。亨迪法官是最高法院的法律現實主義者和實用主義者。他主張用常識來解決案件。漢迪提出了主流**的一個民意調查,“你認為最高法院應該怎樣處理洞穴探險者?
”大約百分之九十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寬恕被告或僅給予象征性的處罰。民眾的態度顯而易見。因為“法庭應該考慮民情”,被告的被控罪名不成立。
《洞穴奇案》中四個人的殺人吃人行為已經構成犯罪,遵照法律,應當依法對他們定罪量刑。本人從中國刑法的理論來分析本案。依據罪刑法定原則,這四個幸存者的殺人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他們把威特莫爾殺死,所以他們殺害威特莫爾生命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由于我國刑法把殺害他人生命的行為規定為犯罪,所以他們的殺人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律的規定,因此他們也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犯罪構成要件,行為按照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主觀方面和犯罪客觀方面四個要件構成犯罪。在本案中,案件的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四名幸存者是為了獲取食物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客觀方面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的對象是威特莫爾的生命。由于本案幸存者均為洞穴探險協會會員,可以推斷這4名幸存者已年滿14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他們符合故意殺人的主要條件。
故他們的殺人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予以處罰。
但法官在定罪量刑時應考慮刑法情節。本案中這四個幸存者是由于在沒有辦法,為了保全四條生命的情況下才實施了殺害被害人的行為。他們的犯罪動機是善意的,因此在量刑時應予以考慮。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考慮民意。根據本案的民意調查,大約90%的人在給予象征性懲罰后應該原諒被告或者釋放。
綜上所述,我認為被告人應該被判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量刑情節,應該從輕處罰。
第五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今天,我看到一個奇怪的書名:《動物解放》,很好奇,便迫不及待的讀了起來。這本書主要寫了動物學家們折磨動物無數次、做了無數次的實驗,之后得到了大量的研究數據,盡管這些數據多少有些用處,但是長期而且大量的動物實驗,動物的生活環境必將遭到嚴重的破壞,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作者寫這本書的目的就在于號召大家一起行動保護動物。[節日祝福網 ZR120.cOm]
保護動物是維護生態平衡的一個重要環節。動物和人一樣,也有感情。如果你硬要將他們分開,那么他的兄弟姐妹就會傷心、可能會死亡,更嚴重的可能導致某個物種滅絕。記得三年級的時候學過這樣一篇課文《狼和鹿》:狼吃了一些鹿的幼崽,獵人們看見了,認為這樣發展下去,鹿就無法繁殖了,于是就把狼趕盡殺絕。之后鹿沒有天敵,鹿群迅速發展壯大,森林很快被吃光了,大批的鹿被餓死。其實狼要吃鹿時,年輕的鹿會迅速逃跑,而老鹿和小鹿才是狼群的獵物,這樣對鹿的種群和繁殖反而有利。狼群被殺絕后,鹿必然大量繁殖,導致當地的生態平衡被破壞。如果說生態平衡是一根鏈條,那么每一個物種就是一個鏈結,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
保護動物、維護生態平衡是一件榮幸的事,今天的付出,也許會讓你的子孫后代永遠幸福,趕快行動起來吧。
第六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在暑假里我準備看許多書,《動物世界》是其中的一套。《動物世界》有四本,因為我對進化很好奇,所以我選擇了第四本有關于動物進化方面的先看了起來。
地球上的第一批動物大約是在20億年前出現的,它們是生活在大海里的原生動物,又經過幾百萬年的進化,海洋里出現了魚類,然后是兩棲類動物。大約在3.25億年前,才有了爬行類動物。又過了1億年,恐龍才在地球上露面。后來隨著新陳代謝和生老病死,幾乎所有的動植物都在不斷地變化,這種現象就叫做進化。絕大多數史前動物不復存在,因為它們的后代已變種成其它動物,而有些動物則滅絕了,并沒有后代遺傳下來。
這本書告訴我生物和生物的變化,讓我知道了很多知識。我想,我們人類會不會也滅絕呢?會在什么時候滅絕呢?滅絕之后還會出現什么新的物種呢?怎樣才能避免滅絕呢?我想發明一個時光機器,能到未來去看一看該多好啊!我現在要多看書,多了解些知識,以后就能象科學家一樣用知識去解開未來之謎。
第七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小學作文頻道小編[背陽草ゝ]今天給大家整理了《六年級讀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讀后感》的優秀作文,這篇六年級讀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讀后感共有550字,是一篇很優秀的原創作文,這篇六年級讀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讀后感很值得大家參考和學習。
故事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方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文,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到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根據自己的發現寫一篇作文。誰想到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寧靜的小鎮竟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這時二十五個同學的作文變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到底是誰無意中記錄下了最關鍵的線索,是誰解開了一個個推理謎團……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認真觀察,用心體會,找出事物表面之下隱藏的真相,多思考,多分析,這也是我們寫作文的最好的秘密絕招。
還記得有一次考試的時候,試卷上的作文要求是我從來沒見到過的,我想了半天也落不了筆,眼看時間已經過去一小半了,我心里特別著急,可是越著急越想不出來怎么寫。忽然,我想到從題目入手,題目是《照片里的故事》,我想到那個周末剛好和爸爸媽媽去拍了全家福,想到當時攝影師姐姐一直在讓我們擺各種造型,俏皮的,有溫馨的,特別有意思,比如有一個造型是當時要求爸爸媽媽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我站在他們倆中間從后面探出一個小腦袋,想到這些我又看了一遍作文要求,哇!太棒了,一下子我就豁然開朗了,不一會兒我就完成了一篇生動有趣的作文,老師也覺得這篇作文寫得特別真實,還得了優星呢,我想這就是認真觀察用心體會的好處吧。
第八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這本書所適合的讀者是那些不熱衷于給觀點貼標簽或獵尋虛幻、但對嚴肅而富有意義的論證充滿興趣的人――薩伯
薩伯將富勒的洞穴探險者案稱之為“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尤其是在法律深度、思辨靈敏度上是其他案例無法比擬的。富勒虛構的案例是以幾個真實案例為基礎的。其中最主要的兩個案例,是1842年美國訴霍爾姆斯案和1884年的女王訴杜德利與斯蒂芬案。在霍爾姆斯案中,殺人是為了讓嚴重超載的救生艇減輕負荷。在杜德利和斯蒂芬案中,殺人是為了給即將餓死的幸存者果腹。
洞穴探險謀殺案主要經過是,五名探險協會的成員,其中威特莫爾是該協會會員。五人受困于山洞,水盡糧絕;為了生存,大家約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一個來救活其他四個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提議人,不過抽簽前他又宣布撤回約定,但是其它四人卻執意堅持,最后結果恰好是威特摩爾被抽中,然后他就被同伴吃掉。在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前五個觀點為富勒所寫,后九個觀點為五十年后九位大法官對此案發表的自己的意見。讓我們分別捋順一下這十四個觀點。一、特魯派尼:尊重法律條文,應判有罪。但是建議各位法官加入首席行政長官的請愿,相信通過行政長官的赦免可以實現正義同時又不損害法典的字義或精神,不鼓勵漠視法律的行為。二、福斯特:探究立法精神(無罪)批判特魯派尼。如果法律迫使我們做出令人羞恥的結論,而且只能借助行政長官才能擺脫,就等于承認我們的法律是不能實現正義的是犯罪的。理由一:案發時他們不在聯邦法律管轄下,所有實定法都不適用,只能適用自然法。理由二:法律精神重于法律文字,一個人可以違反法律的表面規定,而不違反法律本身。三、唐丁(不參加審判)法律道德的兩難。以自然法為依據是荒謬的,而且法律的目的難以確定。饑餓不是盜竊食物的正當理由,更難以構成殺人的理由,可是有罪判決難以接受被處死的人是以十個英雄的生命換來的應當不指控他們。四、基恩:維持法治傳統(有罪)。立法至上,忠實履行法官職責。五、漢迪:以常識判斷無罪。法律為人服務才有意義,而且根據民意調查結果,公眾普遍支持寬恕被告和給予象征性懲罰后釋放。
六、首席法官伯納姆:撇開己見(有罪)。不能僅考慮道德處境,必須看法律的要求,兩者沖突時,必須維護法律,依照法律只能得出有罪結論。法律是無關同情,而且緊急避難抗辯不成立。七、斯普林漢姆:判案的酌情權(無罪)。是疑難案件,但又不能用自由裁量來回避法律的復雜性,應當考查法律的要求,同時注意對人責任細微差異保持敏感,并且認為緊急避難抗辯成立。八、塔利一命換多命(無罪)。法律允許預防性殺人,緊急避難抗辯成立而且比行政赦免要更好。九、海倫:動機與選擇無罪有意殺人不一定故意殺人,基于緊急避難殺人是正當的。十、特朗派特:生命的絕對價值(有罪)。承認生命的絕對價值,忍受不正義,好過實施不正義。十一戈德(有罪):被害人生存權利被侵害,而且并沒有什么理由說明被告沒有犯罪。十二、弗蘭克(無罪):把自己放到被告的位置上,拋棄司法客觀性的面具,依靠無任何修飾的自我意見來斷案。十三、雷肯(有罪):嚴格懲罰犯罪是預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法官不能憑常人之心履行職責,否則要想有效地實現正義,法官必須要成為天使。十四、邦德:利益沖突選擇回避。這十四個觀點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兩個觀點一是福斯特的認為無罪的觀點,他認為被困的`人處于自然狀態的環境中應適用自然法,這讓我覺得非常荒謬。而且他在觀點中寫道:“人類生存的通常條件使我們傾向于把人類生活當成絕對的價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容犧牲。這一觀點有許多虛偽的成分…。”我并不認為這個觀點有任何虛假的成分在里面,生命至上。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力,沒有人有資格決定他人的生或者死。而且生命的價值都是平等的沒有貴賤之分,并不是十條人命就比一條人命來的金貴的。第二個觀點就是特朗派特的承認生命的絕對價值,他也反駁道殺人永遠不是劃算的交易。我比較認同他主張的觀點。這也讓我想起了《奇葩說》中的一個辯題:一艘船上有100個人質,而另一艘船上只有賈玲一個人,如果選擇炸死賈玲那么100人就會獲救,炸還是不炸?相信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炸啊,一命換一百條命多劃算。可是因為自己站在船上的人不是你,你也體會不到我也多想活著,而不是做一個英勇就義的英雄。
讀這本書的時候能真正感受到不同觀點的激情碰撞,每個觀點不盡相同卻也有理可依,我想這也是法律所具有的魅力所在復雜、多變、不同邏輯之間的相互博弈。
第九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一):在讀書中慎思明辨
上個周末我去中國美術館附近的三聯書店買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此為簡體中文版,相應的繁體中文版由臺灣商務印書館于2006年出版),帶回宿舍,剛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讀這本書的過程并不輕松——由于是法律專業的通識讀本,書中充斥著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且句子的長度和邏輯結構有些讓人難以忍受,但經過仔細而又沉重地將書讀完之后發現這些并未阻礙我對本書所闡述的觀點的理解;相反,我對作者的論證感到由衷贊嘆,這本書無疑引發我對法律、哲學以及正義、情感以及它們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進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辨的偉大力量。后得知本書是香港政府推行通識教育的過程中被極端推崇的好書之一,難怪這本書這樣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書名,也許會認為這是一本偵探小說——其實不然,這是一本關于法哲學的經典著作。本書主要討論的案例是由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發表了一個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并且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并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初審法庭判處了絞刑。本書中作者富勒圍繞這個虛構的案例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1998年,法學家薩伯(Peter Suber)延續了富勒的游戲,假設五十年后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本書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決書的集合。
本書對案例的討論充斥著各種思想觀念的矛盾,充分體現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時代特點。人在社會生活中,法律、道德、正義、人情等等作為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的幾個維度,在這些維度里面思考問題,由于每個人的經驗,判斷各不相同,因此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現就書中的話題僅舉兩例以說明幾位大法官的主要觀點以及其中精妙的論證技巧:
第一個例子,首席法官表達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規定,任何人故意剝奪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須判處了死刑。根據這一條,我們基本可以斷定其"不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許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為題,用兩個新觀點巧妙地繞過了首席法官的論點。福斯特法官認為:首先,實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會中可以共存的基礎上的,一旦失去了這個基礎,實定法便不再適用,而應適用所謂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發時"不在聯邦法律的管轄下";其次,法律的規定應該根據它顯而易見的目的來合理解釋,為了說明問題,他舉了另外一個案例: 在某一案中,根據把汽車停放在特定區域超過兩個小時構成犯罪的規定,被告有罪,但由于當時街道被游行所占據而使得車輛無法移動,因此有罪判決最終被法庭撤消,因為在判案時要"明智地解讀實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認為,綜合兩個觀點,本案被告應該被判無罪。
第二個例子,在討論饑餓是否構成緊急避難的問題上,認為饑餓不是殺人理由的唐丁法官舉了另外一個例子,在這個例子中,被告沃爾金由于盜竊一個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辯理由是當時正處于接近饑餓的狀態中,法庭沒有接受他的答辯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認為:"如果饑餓不能成為盜竊食物的正當理由,怎么能成為殺人并以之為食物的正當理由呢?"而另一方,贊成構成積極避難的斯普林漢姆法官卻認為沃爾金案與本案有著很多區別:首先,沃爾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餓,我們不知道其挨餓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爾金還可以有許多其他的選擇,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討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險者卻沒有這樣的選擇,殺人只能成為唯一選擇。這樣精彩的辯論讓我拍案叫絕。
從以上列舉的兩例,我深刻地體會到思維推理的邏輯性和多元性,這樣的例子書中還有很多。然而問題出現了:每個法官說的都有道理,而結論卻千差萬別,難道法律條文終將成為一場玩弄思維游戲的文字工具嗎?經過思考,我想這是不會的,因為法律是具有其時代性的,在某個時代,從宏觀上看,主流意識雖然不會左右法律,但其所導致的公眾道德會不自覺地融入到立法和審判中去,因此,處在某個時代的法律規定是具有嚴肅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書作者薩伯告誡我們不要"對號入座",道理應該就在于此了。
讀這本書,我認真思考了很多問題,例如法律與公眾觀點的協調,制度與真理之間的矛盾,同情心對法律的影響以及生命的絕對價值等;同時,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屬性,我們平時思考問題的時候要多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要從總體上把握,多維度、多層次分析,并且注意細節之間的關系,利用關系進行嚴謹的推理,這樣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第二,在平時的學習與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討論,這樣會更使知識積累地更加扎實,研究技巧也同樣會越來越高明。俗話說真理會越辯越明,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另外,生活中對各種問題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思考問題時不隨波逐流,不偏激固執,不被他人的觀點蠱惑,而應該利用自己的經驗和常識進行推理判斷,自主得出結論與評價,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我們在讀書中不斷積累知識,在思辨中不斷升華內心。讓我們在生活中常讀書、讀好書,在讀書的過程中勤思考、多辯論,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條屬于自己的獨特之路。愿讀書和思考伴隨我們的一生。
《洞穴奇案》讀后感(二)
不得不承認,這本書能夠讓讀者從對一個案件的理解中見識到十四種不同的、完整的觀點。幾乎每一種觀點的邏輯都十分縝密,每個法官都能自圓其說,以至于讀者無法從這十四種觀點中得到一個正確答案,或者說是最合適的答案。
而我想,閱讀這本著作的最終目的,或許并不是從中選取一個標準答案,而是在開拓思維的同時,形成自己的觀點。
我印象最深的大概是福斯特法官的觀點,十分有趣,可我并不認同。他提出案發時他們不在聯邦的管轄下,即當時他們所處的是"非文明社會的狀態",也是"自然狀態",因此適用的不該是文明社會中形成的法律。他由一句"當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時,法律也隨之停止"的諺語得出這個觀點,但不難看出,這一觀點能夠立足的前提是福斯特法官所理解的刑法的目的:"促進和改善人的共存狀態,調節共存狀態下相互間關系的公平正義。"而一旦這個前提不存在——也就是說,當人們對刑法目的的理解不同時,這個觀點其實也就站不住腳了。
目前對于刑法的目的,學界中有多種不同的解釋。我更傾向于這樣一種說法:"刑法被用來維護社會的秩序,它是一套體系,用以統一地懲治犯罪和預防犯罪,以避免個人或團體為達到懲治犯罪、預防犯罪的目的而擾亂社會秩序。"
在這個案件中,雖然被困在洞穴中的六個人就如福斯特法官所說,因其處境而處于"自然狀態",但我個人認為福斯特法官得出這個結論時,已經徹底將洞穴中的五人與社會的聯系割裂,而把他們看做了孤立的五人。我們都知道,人類具有社會性,哪怕是海難中被困于孤島,也無法完全割裂自己與社會的聯系。更何況在此案件中,被困于山洞的六個人還能夠通過電話與外界聯系;不論他們是否被救出,由其家人、生活圈而擴散的對社會的影響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認為,在此案件里,被困于洞穴的六人并不完全處于"自然狀態",他們依然存在于社會的整體之中。如果得出了他們處于"自然狀態"的結論,那么未免也就犯下了局部化而非整體化的認識錯誤。
其次,在這六人依然處于社會整體之中的前提下,再來看看他們之間所達成的協議。
按照福斯特法官的觀點來看,食物不充足的情況下,六個遇難者之間達成了一種擲骰子決定被食之人的協議,這種協議是在自然狀態下形成在六人之間的社會契約。而在這之前,我否定了"這六人處于自然狀態"的這一說法,得出了"他們依然處于社會整體之中"的結論。因此,六人之間的協議不再是新的社會契約,而是一種現有社會狀態下的合約。
既然是現有社會狀態下的合約,那么這一合約的違法性也就一目了然了。實施剝奪他人生命的合約當然是一種犯罪。也就是說,按照這種邏輯來理解,五位生還者有罪的事實已成定局。
當然,說到這里,我得承認海倫法官的觀點能夠推翻我的上述言論。
通過婦女的被強案,海倫法官推理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邏輯:"婦女在強中被迫同意被強,并不意味著婦女同意強。婦女有意思并不代表婦女故意。因此,人們可以有意識做某種行為(順服強者),但同時又違背自己的意愿(沒有故意)。"同理可知,洞穴中的五位生還者殺人的行為時有意識的,但它實質上卻是違背他們的意愿的。
從情理的角度上來說,這種觀點簡直無懈可擊。試想:有共同愛好的六個人一同去洞穴探險,這難道不能證明他們之間存在一定的情誼嗎?對于一個身心正常的人來說,即便是殺死一個陌生人,也會感到非常痛苦。更何況五名生還者所殺害的,是個算得上是他們朋友的人呢?即使退一步來說,當時他們身心俱疲已經失去理智,但一旦他們恢復了正常的身心狀態,也會深受殺死自己的同伴這一事實帶來的折磨。
這就是說,對于五位生還者來說,殺死威特莫爾是他們有意識的行為,但同時又是違背他們意愿的行為。那么,他們犯罪的主客觀事實不相符,不應該被認定為有罪。
可海倫法官的這一觀點也存在一個漏洞。她將五位生還者比作強案中的受害者,然而事實上,這五位生還者卻是一項犯罪行為的實施者。因此這是一種邏輯的倒置。在這方面,我同意戈德法官的反駁觀點:他們不該是婦女,而是強犯。
而脫離這個案子來說,海倫法官得出的觀點的新穎性在于,她將一種違背自己意愿而又不得不為的行為進行了主客觀的分析,并試圖把這種行為推向一種類似于緊急避險結果的處理方式。但實際上,這種行為針對的應該是一種"準犯罪行為",而她所舉的例子當中,婦女被迫順從強犯的行為并非"準犯罪行為".因此從形成這種觀點的根源案例來看,它也并不是十分合理的。
至于這個案子當中的另一個爭論焦點——對于生命價值的衡量,我并不愿意多加思考。關于這個問題,每一種觀點都有它的合理性,但于我而言,任何一種取舍都是殘忍至極的。我更傾向于在現有的刑法規則內談論我對這個案子的認識,而不是超越刑法,討論生命的絕對價值或者一個生命與多個生命的可比性。
最后稍微做一點總結。我學識淺薄,也并沒有十四位法官的專業精神和豐富的經驗,因此還不足以形成第十五種觀點。但我想,任何一個法官都不會否認,這個案件始終是需要一個結果的,不論這個結果是否在所有人眼里都具有合理性。
而在我看來,庭審的最后,法官判決被告謀殺威特莫爾的罪名成立并判處了絞刑,而后又由陪審團成員和初審法官向首席行政長官請愿將刑罰減至六個月的監禁,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它既遵守了刑法的嚴厲性,又展現了刑法寬容而人道的一面。
洞穴奇案讀后感(三)
在一次和朋友的談話中,他跟我說了一本書,就是《洞穴奇案》,用朋友的話說"極具神奇色彩,堪稱法學獨秀之一",最讓我有一種去看的沖動的就是,他告訴我"你對此案例的所有看法都會在法官的看法當中".所以就專門去圖書館找了這本書,讀罷此書不由長吁一口氣,竟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因為書中充滿了晦澀難懂的法律專業術語,對于我這個法學初生牛犢來講確實應接不暇。然而,我就是帶著一種"要產生自己獨特的法官之外的見解"的非正常思維去讀的,一看就不舍得放下:一個虛擬的案例,竟能引發如此多的觀點,邏輯般的充滿了法律、哲學、正義、人性情感太多的思辨,讓我不禁深深陷入其中,領略這法律的無盡魅力和作為法律人的無限風光。
該書主要討論的案例是由美國20 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發表了一個假象公案: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中,水盡糧絕,而且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持生命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維特摩爾使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任執意抽簽,而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以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初審法庭判處了絞刑。本書的前一作者圍繞這一案例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游戲,假設五十年后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也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本書可以說就是十四位法官判決書的集合。
自然我們不是每天都面臨著洞穴探險者案那離奇的事情,我們置身其中的政治、法律、文化以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與書中所說或者是大異其趣,但這些都不影響我們從其論述中獲得富有現實意義的教義和理性,同時也是對于正義和社會整體道德情感關注和熱議,所以我們才會對那些似乎與我們不是有太大關聯的李麗云案、許霆案和鄧yu嬌案的關注。因此我可以說,雖然對于洞穴奇案沒有陪審團,沒有媒體大眾的關注,甚至可以說是幾個大法官坐而論道,但其中的嚴禁法律推理,公開理性論辯以及對于公平正義的探求確實讓人嘆為觀止。因每個人的經驗、判斷各不相同,所以就舉兩個例子,談談幾個大法官的主要觀點和辯論中的精妙技巧。
首席大法官的主要觀點是:法典規定,任何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必須判處了死刑。根據這一條,我們基本是可以斷定其是"不僅公正明理,而且是法律所允許的唯一方案".然而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為題,用了兩個新觀點巧妙的繞過了首席法官的罪刑法定掛點:實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會中可以共存的基礎之上的,一旦失去了這一基礎,實定法就不再適用,而是用自然法則,因此本案不適用于聯邦現行法律;其次法律的規定應該通過它顯而易見的目的來規定,因此他認為本案應該判無罪。另一論點就是饑餓是否構成緊急避難的問題,認為饑餓不是殺人理由的唐丁法官舉了另外一個例子:被告沃爾金由于盜竊一個面包被指控,被告的抗辯理由是自己當時處于饑餓狀態,法庭沒有接受他的答辯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認為"如果饑餓不能成為盜竊事物的理由,怎么能成為殺人并以之為食物的正當理由呢?"而另一方贊同積極避難的斯普林漢姆法官卻認為沃爾金案與本案有很大的差異性:首先,沃爾金可能不是一直處于饑餓狀態或者有生命危險,不知其挨餓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爾金還可以有其他的選擇,比如找工作甚至乞討等等,然而本案中的探險者沒有這樣選擇,殺人成為了唯一的途徑。這樣的精彩辯論怎能不讓我拍案叫絕!
說實話,看這個案例,我都很是揪心:從法律以外的理由的卻是可以刀下留人,我們似乎也是期待著法官不要殺他們,這就讓我想起一句話"我們對‘法律’和‘司法’經常有兩種矛盾的情緒:一方面我們堅持罪刑法定,希望它是客觀的,法官不應當有任何價值判斷;另一方面,許多人法律司法應該代表正義,不應拘泥于法律條文"正如中國古人云:人之情無窮,而法之意有限;以有限之法而御無窮之意,則法之所以不如人情也。還有一點就是被殺的人最后反悔了,但任沒有逃脫被殺的厄運,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老師經常說的多數人的"暴政"(把自己的命交給幾個人就可以決定了,我想不管處于什么情況下,沒有多少人是愿意的,如果這樣也可以那不是太沒有安全感啦!)我想從一個法律人的思維來講,我們既然制定了法律就應該接受這個哪怕有些殘酷的事實,我們不是要求法律毫無瑕疵,更多在意案件的合法性基礎,所以盡管時間的背后有復雜的起因和可原性的事實,但我還是認為至少應該判有罪,至于具體懲罰上,就看當時當地的具體實況吧。
第十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書,其中令我記憶最深刻的是《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國的伊夫?格勒韋,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作文里的奇案》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萬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9點至10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一個公務員被“殺”了,埃爾萬和卡桑德拉想協助警察破案,他們竟從同學的作文里尋找線索。最后,他們居然真的找到了“兇手”。
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25篇作文最終讓25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暗藏著什么蛛絲馬跡,無意中寫下了最為關鍵的線索……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卻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喜歡這本書,它的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頁就想看第二頁,看完第二頁還想看第三頁……而且,這本書的意思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強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學習。我希望大家都喜歡這本書,并且像書中的主人翁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一樣細心觀察、思考,擁有一顆好奇心。
第十一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動物農莊》是一本影射現實社會的英國**,**借動物們的革命反映了人類社會在革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奇怪乃至荒誕的現象,為我們敲醒了警鐘。
書中的動物革命是從虐待原始主人瓊斯先生開始的。誠始的動物一開始遭受壓迫和冷漠,直到大豬少校為大家描繪了一個光明而平等的明天。動物似乎看到了希望,在無知的日子里找到了模糊的方向。因此,當瓊斯先生的虐待沒有停止,而是加劇,動物終于在大豬雪球和拿破侖的領導下起義。
值得注意的是動物們在進行反抗的過程中并沒有清醒的意識,最多有一個模糊的、不現實的理想——自由和平等,但是對推翻政權后如何達成這一目的并沒有清楚的規劃。這樣的革命是不完整的、不徹底的,因為動物們內心深處只是為了更高的利益而反抗,如果遇到頑強的抵抗或者利益的收買很容易功虧一簣。但幸運的是,這些動物成功地推翻了舊政權,邁出了革命的第一步。
俗話說,打天下比坐江邊容易。在重建動物農場的過程中,動物們遇到的困難比推翻瓊斯先生還要多。再者,革命終于幸存下來,跌入了徹底失敗的深淵。
動物農莊革命失敗的原因,首先是最高統治者的不自覺,拿破侖成為動物農莊的統治者后便摘下了民主的面具,不僅養了幾只惡狗用暴力的形式對政敵雪球進行**,而且控制**從而迷惑動物們的思想。在雪球被趕出動物莊園后,這種對**的控制更加明顯,他不僅對動物們鼓吹自己的高尚,還不斷對雪球進行詆毀和誣陷,把所有自己的錯誤都歸咎到雪球身上,完全用謊言樹立了一個不存在的敵人。這之后,他更加沉迷享樂,釀酒、住進人類的房子、給自己弄排場很大的“儀仗隊”,過起了**者的生活。
最后,他徹底背叛了革命的初衷和理想,成為一個嶄新的革命家。
其次,動物的無知和愚昧是革命以悲劇告終的主要原因。動物們很少認識字,當初革命只是迷迷糊糊就成功了,頗有些靠運氣的意味;而成功后,動物們根本沒有自己的規劃,只能被識字多、聰明的豬牽著鼻子走。對于拿破侖的宣傳他們將信將疑,然而又沒有反抗的動力和勇氣,只能用“至少我們現在是為
自己工作”這種借口麻痹自己,干著比原來還多的工作卻沒有怨言。動物們不夠聰明,總是被鳴聲器和綿羊的混亂宣傳打斷自己的思路,今天妥協一點,明天妥協一點,溫水煮青蛙,直到自己的權利全都妥協殆盡也沒有識破拿破侖的詭計,在不知不覺中就淪落到了尚不如瓊斯先生當家時的境地。
**以拿破侖與人類的歡宴告終,最終幡然醒悟的動物們在無奈和悵然中發現,豬和人的界限已經那樣模糊,幾乎難以分辨了。但他們還是沒有想到這樣的原因。他們只是覺得難過,沒有生氣。他們仍舊感覺迷迷糊糊,而沒有進行足夠深刻的反思。
動物面前只有兩條路:反抗,再次推翻拿破侖政權,再次建立民主的動物農場。可是缺乏有力的統治者,也缺乏明確的戰斗思想,這樣做是有困難的。
而且即使革命再次成功,又能怎么樣呢?大字不識的動物們既不可能有足夠的力量抵御人類的入侵,也不可能有足夠的智慧建設現代化的莊園,第二次革命只能以被剿滅或者窮困潦倒告終;第二條路,繼續逆來順受,只不過換了個主人,還是像以前一樣活一天算一天,渾渾噩噩地過日子,對自己的處境佯作不知,繼續用“至少現在是為自己工作”這種借口麻痹自己。這兩個結局都是曾經轟轟烈烈的革命的悲劇。
革命要避免悲劇,首先要限制拿破侖的權利,其次要教育動物。只有有足夠的監督,領導才能清醒,只有有足夠的知識和勇氣,動物才有權力真正統治自己的莊園。一個一家獨大的統治者和一群沒有腦子的擁護者是談不上平等的,只有兩者的思想水平相近,并且放開****使后者能夠參與政治,兩者才能真的有平等對話的一天。
因此,兩者都應該明確自己的身份,統治者適當放棄自己享樂的欲望,被統治者真正肩負起農莊主人的責任,當年大豬梅杰描繪中那個自由、平等的動物農莊才有可能真正出現在這片見證了太多壓迫的土地上。
政治寓言中的沉思——《動物農莊》人物分析
面對一個人民富裕、國家強大、衣食無憂、自由的理想國家,誰愿意放棄不懈的追求?人是如此,動物也是如此。《動物農莊》中的英國就住著一幫飽受曼諾農莊莊主瓊斯欺壓的動物們。
老豬上校提出了動物革命自由、自我管理、自給自足的偉大夢想,極大地激發了農場動物的反抗情緒。上校死后,動物們一起起義,推翻了瓊斯的統治,建立了英國第一個動物王國——動物農場。然而,位于革命領導核心的豬卻在日漸腐敗,首先獨吞了收獲物中的牛奶和蘋果,以各種理由推托愚弄革命同胞們。
豬內部矛盾導致領導階級的分化,**者氣質的拿破侖和人文主義理念的雪球的領導地位競爭日益激化。拿破侖憑借養犬以武力放逐了雪球,竊取了領導地位。當權的拿破侖進一步擠壓他的前同胞,與人類接觸,賣掉動物的收入換取利潤。
完全腐化的拿破侖最終以人形的姿態出現在結尾,其欺壓的程度甚至連丑惡的人類也自嘆不如。理想的王國最終被動物自己毀滅,動物農場回歸馬諾農場的悲劇。
動物農莊內的動物們性格各有特色,各自擁有不一般的命運。
拳擊手是一個陷入悲劇的英雄。這個勤勞的動物同伴一直是動物起義的支持力量。他簡單的性格和強壯的身體使它能夠控制其他動物不能做的工作。鮑克瑟從動物起義之前就一直有一顆真誠的責任心,對待它的工作是孜孜不倦,埋頭苦干——起義后,動物農莊發展的需要更像一把巨大的單挑,無形地壓放在它的肩上。
毫無疑問,這樣的形象表明了最真誠、最負責任的樂觀主義者。他們相信讓世界變得美好的擔子就落在他們的身上。然而這樣的責任感卻是盲目的,造就了他們被欺詐者利用,壓榨的悲劇。
鮑克瑟也毫不例外。鮑克瑟的功績是有目共睹的:沒有了鮑克瑟的力量,給動物農莊帶來巨大變化的風車計劃就根本不能實現;沒有了鮑克瑟的力量,動物農莊根本沒有繁榮的前景。
可是當它因勞成疾之時,當權者拋棄了它,沒有一絲愧疚地把這個中堅力量賣給了死神——屠馬商。這也預示這社會的不公——勞動者得不到尊重,**人員恣肆權力,排擠舊功臣。歷史的長河上,無數這樣的事實也在不同國家不同政權上發生過。
喬治·奧威爾筆下的鮑克瑟給理想主義敲下了警鐘——苦干者也需要睿智去思考領導的正確錯誤,盲目地服從會淪為被當權者掌控的奴隸(書中暗指愚蠢的羊),甚至將社會引向墮落的門路。 同樣作為悲劇英雄的**伯(snowball),遭遇的是確確實實的政治慘敗。**伯是一個很出色的人文主義領導者——他飽讀書刊,知識面廣,看事情以大局為重;“牛棚大戰”中,它深謀遠慮,指揮有度,還能挺身而出,作為反擊隊伍的領軍人率先沖上戰場;它提出的“風車計劃”,為后來動物農莊的繁盛定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它是以理想和遠見來靠近動物們,給予了動物們未來的極大自由。
可惜它缺乏的是防御之心。俗語說“小人之心不可度”,盡管與**者拿破侖是競爭對手,但它沒有留下一絲防備拿破侖之心,因此才被拿破侖乘虛而入,以養狗發動武裝奪權,奪取了自己本應該有的地位和權力。除了自己被驅逐出莊園以外,**伯還成為了后來動物們詛罵的“傳統”,這不禁讓我為它所遭遇的不公感到遺憾。
這也寓意了歷史長河中人文主義者的軟弱性,以致理想社會的實現難以成功。 書中還有很多活靈活現的角色,如口甜舌滑的宣傳家斯奎拉(squealer),充當了將拿破侖的**政治擴大化的作用,將歷史丑角演的栩栩如生;一直保持中立的老驢本杰明(benjamin),可謂是真正看著動物莊園歷史發展的見證者,也許只有是它看穿了所有的陰謀和**統治,所以它才一直保持中立;還有莫莉等角色,讓這段坎坷的動物歷史歷歷在目地呈現在讀者面前,血淋淋赤裸裸地揭露著專權主義侵害人民利益,阻礙理想國度建立的巨大危害。這部通俗易懂而含義深遠的政治寓言**,確實值得英語學***仔細品味。
希望讀者你也能夠看出屬于你自己的一個不同意味的動物農莊。
animal farm is one of ge***e orwell’s greatest novels, which, i would rather regard it as a fable. it is political, critical, but also meaningful, revealing the virtuous and vicious nature of life.
動物農莊讀后感
《動物莊園》描述了一場“動物主義”革命的醞釀、興起和最終蛻變。一個農莊的動物不堪人類的壓迫,在豬的帶領下起來反抗,趕走了農莊主,牲畜們實現了“當家作主”的愿望,農場更名為“動物莊園”,奉行“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之后,兩只處于領導地位的豬為了權力而互相傾軋,勝利者一方宣布另一方是叛徒、內奸。
此后,獲取了領導權的豬擁有了越來越大的權力,成為新的特權階級;動物們稍有不滿,便會招致血腥的清洗:農莊的理想被修正為“有的動物較之其他動物更為平等”,動物們又回復到從前的悲慘狀況。
個人感覺《動物農莊》所反映出的問題和我們國家歷史上的農**動有些許的相似之處。比如說清朝時的太平天國運動,當時的洪秀全也是無法忍受身為統治階級的清王朝的殘暴統治,進而舉起了反叛的大旗。首先我本人十分欣賞太平天國反封建的運動,它體現出了農民階級不屈不撓的精神,以及敢于同清朝封建統治階級叫板,重重的打擊了那些自以為是,因循守舊,不斷的壓榨貧苦勞動人民的統治者們。
最重要的是,太平天國運動提倡人人平等,男人和女人享有同等的權利,即使是女人也可以行軍打仗參與到政治活動中去(這和動物農莊里動物們反叛成功后提出的政策是一樣的),所以當時涌現出了一批戰功顯著的女將軍。同時,太天國時期,十分注重商業經濟的發展,確實的為廣大貧苦百姓做出了很多好事兒,因此,該運動得到了廣大人民的擁護。
然而令人深思的是,當洪秀全起義成功之后,卻也是重蹈了前人的覆轍。究其原因,和“拿破侖”很像,先是提出了一些不切實際的空想;接著隨著起義成功后生活的巨大變化,腐朽的思想開始扎根發芽,并慢慢主宰了統治者。第三點其實和起義者本身的出身有關。
就像動物農莊被統治的動物們一樣,太平天國運動的起義者本身的組成是農民,是最底層的民眾。這樣一來就不可避免的會帶有底層民眾的根劣性。愚昧無知,盲目從眾,自欺欺人。
在《動物農莊》中,拿破侖所提出的那些荒謬的思想再我們看來簡直就是個笑話,可是那些動物們居然還那么相信,并且即便有疑問也會因為無知而被別人輕易說服。最后,隨著統治者的日益**和腐敗,太平天國運動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就像動物農莊最后所描述的一樣,本身為豬的拿破侖最后居然和人那樣親近,以至于不分你我。
《動物莊園》里動物們起來反抗人類,結果被同類欺壓著,這一次它們不僅是肉體上被壓榨,在精神上也受著壓迫。因為,顯然新的統治者更了解它的同類,知道它們想要什么,知道它們的精神弱點,只要抓住它們的心理進而去奴役它們,這比任何別的手段要更有效,猶如“殺人于無影之中”。同樣我們國家里,在我們這個社會主義社會里,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在肉體上和精神上被奴役而不自知,或者我們就像那些被奴役的動物們,無知、愚昧,即使有一點疑問也讓它消失于萌芽狀態。
《動物農莊》就像一個警世長鐘,時刻警醒著人類。要知道,愛之深,責之切。只有當他懷著對人類無比深沉的愛,才會有那失望,才會有那無比深切的擔憂,而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希望那心中深深愛著的,好好的。
《動物農莊》讀后感
《動物農莊》講述了一群動物起義推翻了人的剝削統治后,在豬的帶領下又走向了被統治道路的故事。
人類的剝削統治讓動物們憤懣不已,人類只知道不勞而獲,高高在上地獲得動物們的勞動成果。一只大豬在彌留之際給這群動物散播了革命思想的種子,希望他們能夠推翻人類的剝削統治,走向生活的美好,并且教授了他們奮起精神反抗的歌曲“英格蘭的野獸”。
起初,動物們感到害怕,認為這目標顯然是超出他們的能力的,他們也因此半信半疑,但就在機緣巧合中他們就推翻了人類的統治,趕走了以前的人類農場主瓊斯。在此之后,比較聰明的豬就領導著其他的動物們開始了他們自由的生活,因為他們再也不用受到人類的壓迫,他們從此以后都是平等的。
然后,有的動物的劣根性指使他們回到以前的狀態,茉莉就是其中的代表。她并不以為這樣的革命有什么好處,反而,以前漂亮的絲帶沒有了,以前的方糖也沒有了。于是,她離開了這個農場,去了人類統治的地方,給一個農場主拉上了車,也能夠戴上了她以前喜歡的絲帶,吃上了好吃的方糖。
豬中最具代表性的三個角色分別是雪球、拿破侖、鳴聲器。雪球代表著激進思想,而拿破侖則代表著權利統治。鳴聲器也就是在拿破侖秘密培養的狗的勢力下趕走了雪球后為拿破侖各種不合理統治出力的角色。
他顛倒黑白,與拿破侖一起將各種罪名強加在已經離開的雪球身上。其他動物由于智商低下,無法理解那么深奧的問題,就在不明不白中,漸漸地又養成了那種甘受奴役的劣根性。最后,在所有的動物的目視下,豬變成了人的模樣,不知道誰是豬,誰是人了……
第十二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在20xx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峻爾是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我留下了一個很好很直觀的答案,那就是:認真觀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系。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寫好作文的秘密。
第十三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洞穴奇案》這本書對我們最大的沖擊是,為什么要對一個虛擬的案件,從十四個法官的角度進行探討。
即便是一個真實的案件,這么多分歧也是不可想象。在普通人眼里,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種樸素的法律、道德觀念,只要判決結果達到了預期,公正就算是實現了。
自從有了互聯網以來,越來越多的案件引發網民的討論,他們討論的是什么,是案件本身的正義么?顯然不是,他們實則表達自己的正義觀。
奇案這本書給我們最大的驚醒和思考正在于此。即便是專業的法官,他們具有常人所不及的專業知識,但并不能在一個案件中達到一致的認識。法律與其說是一個固定的條款,不如說是一個信仰,它是人們在這個時代觀念下的文字契約。觀念會時過境遷,文字契約固定不變,又如何能面對紛繁復雜的世界呢。
每個案件是個體獲取正義的方式,但他無所不往群體正義的實現,這就是審判。所以,無論從多少角度去分析一個案件都是不為過的,每一次分析都是深入獲取法律條文的延展意義。在各種觀念下,我們越來越達到了正義觀的共識。
第十四篇 動物奇案讀后感
國慶放假七天里,我看了一本《動物趣味故事》,這本書講的是各種各樣小動物的故事,還教會了我許多道理。
如:《小花貓的胡子》講的是小花貓為了美麗把自己的胡子剪掉,后來再也抓不到老鼠的故事,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因為太在意自己的外表把有用的東西丟掉。還有《等明天的小猴》講的是小猴子沒有家,下雨就要被淋雨,它想蓋一座房子,卻一天拖一天,到最后也沒蓋好房子的故事,這個故事又讓我知道不管做什么事不要拖拉,想到就馬上去做。
我真太喜歡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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