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6-02-05石墨行業應急預案(精品15篇)。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銀行是社會經濟中不可或缺的組織之一,承載著大量的金融交易和財務活動。銀行作為一個高度集中的人員和財富聚集地,也存在著火災等突發事件的風險。為了保障員工和客戶的生命安全,并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銀行業消防應急預案顯得尤為重要。
一、火災風險評估
在制定銀行業消防應急預案前,首先需要進行火災風險評估。通過對銀行內部各個區域和設施的全面檢查,確定潛在火災風險的地點和原因。例如,銀行內部可能存在電氣設備老化、燃氣泄漏、大量文件堆放等潛在火災隱患。通過評估,可以確定哪些區域和設施需要重點關注,以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二、消防設備和器材
在銀行內部合理配置消防設備和器材,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關鍵。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設備,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并啟動應急方案。應配備滅火器、滅火器具、消防水帶等滅火設備,用于初期火災撲救。同時,還需要設置應急疏散通道和緊急逃生設施,確保員工和客戶能夠迅速安全地撤離。應定期對消防設備和器材進行維護和檢修,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員工培訓和演練
銀行作為一個人員密集的場所,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非常重要。因此,銀行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包括火災的預防措施、應急疏散的技能等。培訓內容要具體、生動,并結合實際情況,以提高員工的應對能力。還應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有效提升員工應急反應和處理能力。
四、應急預案
銀行業消防應急預案是防范和處理火災等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預案應按照實際情況,細化具體的應急措施,并明確責任分工。預案應明確火災報警和緊急疏散程序,確保火災能夠及時控制和撲救,并在發生火災時迅速疏散人員。預案應包括了銀行內部重要設施和文件的保護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還應考慮到火災發生后的事后處理工作,如滅火后的場地清理和恢復等。
五、與相關部門的合作
銀行作為一個重要的金融機構,應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系和合作。與消防部門的聯絡要通暢,及時了解最新的消防安全法規和指導意見。與附近的醫院、派出所等機構也要建立聯系,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獲得幫助和支持。
小編認為,銀行業消防應急預案對于保障員工和客戶的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具有重要意義。通過火災風險評估、合理配置消防設備和器材、員工培訓和演練、制定應急預案以及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風險,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效率。每一家銀行都應重視消防安全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以確保員工和客戶的安全。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一、重大災害事故的確定:
洪水、暴雨、狂風、雷電、地震、人為破壞和各種不可預料原因所造成的災害性事故。
二、事故的匯報和處理:
1、事故發生時所有現場人員都是事故處理責任人,必須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性質報警或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迅速搶救傷者及保護財產,必要時進行現場取證。
2、單位領導在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先行處理相關事宜。并根據事故情況向總經理報告。
3、事故處理:
(1)成立現場搶險工作小組,制定事故處理初步方案,隨事態發展確定其它相關事宜。
(2)現場工作小組必須以搶救傷員為第一要務,醫務人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傷情進行正確救援。并在確認所有傷員得到現場救護或送醫療機構救治后才能進行其它搶救工作。
(3)若事故引發因素仍在繼續,現場工作小組應切實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如切斷電源、工事加固、緊急排險等),防止事故等級的擴大。
(4)在確定事故沒有再次對人員傷害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保全公司和客戶財產(如涉及客戶的財產損失,責任部門應及時與客戶進行溝通,商洽有關損失處理事宜)。
(5)根據事故性質和損毀程度做好現場保護,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或再次發生事故。
(6)及時配合有關部門(客戶、保險公司等),做好財物損失評估工作,按相關規定做好理賠。
(7)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十二)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加強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員工上班應當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詢問,出現發熱、呼吸道等癥狀,須暫停工作并立即就醫。
(十三)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工作會議要進行科學管理;員工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盡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四)做好員工個人防護。組織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掌握常態化防控下的防護知識。養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觸電事故是企業常見的事故,也是企業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類型。從觸電者的最終傷害程度來看,當觸電者搶救及時、方法正確是極有可能獲救的。編制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盡最大努力把觸電受傷者從死亡線上搶救出來,把事故的人員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
2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本企業所有員工,在工作場所發生觸電事故時,承擔對他人觸電實施緊急救護的責任;在其他場所發生觸電事故時,承擔對外人觸電實施緊急救護的義務。
3 職責
安全部門組織,每年一次組織全企業員工學習觸電急救方法,要求能夠較熟練地掌握,并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準確采取應急措施。
4 應急預案
4.1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脫離電源方法如下:
4.1.1高壓觸電脫離方法: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使觸電者帶電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并使用絕緣棒)等方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觸電者未脫離高壓電源前,現場救護人員不得直接用手觸及傷員。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保證自己免受電擊。
4.1.2低壓觸電脫離方法:低壓設備觸電,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觸電者脫離導電體,最好用一只手進行。
4.1.3桿塔觸電脫離方法:高、低壓桿塔上作業發生觸電,應迅速切斷線路電源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對低壓帶電線路,由救護人員立即登桿至能確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帶后,用帶絕緣柄鋼絲鉗、干燥的絕緣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解脫電源后,可能會造成高處墜落而再次傷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網、墊軟物等預防措施。
4.1.4落地帶電導線觸電脫離方法: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的帶電高壓導線,在未明確線路是否有電,救護人員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絕緣靴、帶好絕緣手套)后,才能用絕緣棒撥離帶電導線。救護人員應疏散現場人員在以導線落地點為圓心8米為半徑的范圍以外,以防跨步電壓傷人。 4.2 發現者應即時向單位領導和輔助車間匯報,明確事故地點、時間、受傷程度和人數;輔助車間應根據現場匯報情況,決定停電范圍,下達停電指令。
4.3 根據其受傷程度,決定采取合適的救治方法,同時用電話等快捷方式向當地的120搶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救護車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4.3.1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仰面平躺,嚴密觀察,暫時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動。
4.3.2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平躺,且確保氣道暢通,并用5秒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斷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3.3觸電后又摔傷的傷員,應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狀態,不得彎曲;如需搬運,應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傷員身體處于平直狀態,避免脊椎受傷。 4.4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4.4.1 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聽——用耳貼近用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4.4.2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則可判定為呼吸、心跳停止。
4.4.3觸電傷員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進行搶救。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壓(人工循環)。
4.4.3.1通暢氣道: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應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并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通暢氣道可采用仰頭抬頦法。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后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加重氣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心臟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4.4.3.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頭上的手指,捏住傷員的鼻翼,在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秒—5秒。如兩次吹氣后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進行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觜唇緊閉,防止漏氣。
4.4.3.3胸外按壓: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兩手指并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抬食指上緣置于胸骨上,即為正確的按壓位置。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如下:
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站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兩肩位于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cm——5cm(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按壓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
按壓必須有效,其標志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到頸動脈搏動。
操作頻率如下: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反復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5次后由另一人吹氣1次(5:1),反復進行。
4.5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4.5.1按壓吹氣1分鐘后(相當于單人搶救時做了4個15:2壓吹循環),應用看、聽、試方法在5秒——7秒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4.5.2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秒時間吹氣1次(即每分鐘12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蘇法搶救。
4.6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
4.6.1心肺復蘇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實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4.6.2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
4.6.3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心腦完全復蘇。
4.7傷員好轉后的處理
4.7.1 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后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4.7.2 初期恢復后,傷員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4.8 預防措施
4.8.1 組織定期學習《電業安全規程》,加強用電安全意識;
4.8.2 加強電力設施的維護,防止設備老化造成的誤觸電事故;
4.8.3 加強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誤觸電事故。
燙傷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于燙傷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燙傷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天添天然調味料有限公司燙傷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2 內容
2.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1.1應急救援指揮部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為貫徹xx地區管理局《關于做好防汛防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要求,結合《xx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機場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
本預案與《xx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則
按照臺風到來前以“防”為主,臺風到來時以“避”為主,臺風過后以“救”為主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好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
xx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在xx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三、各部門職責
當接到臺風襲擊的的預警通知后,在xx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迅速行動,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各項“防”、“避”、“救”的準備與實施工作。各部門職責如下:
1、機場辦公室: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及時通報公司領導和機場各部門。在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后,啟動預案,安排人員值守,承擔xx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現場指揮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和啟動預案通知后,及時會同機場建設管理處、機務保障處和安檢站,做好停場飛機、機坪設施設備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xx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3、航務管理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做好預達航班備降和在場航班轉場的聯絡事宜;導航臺站點的防風除險、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應急通訊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實機場航管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預案內容。
4、機務保障處: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按照《xx處防風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系留停場航空器,特種車輛要入庫存放,對不能入庫存放的特車應遠離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并添加輪擋。機坪上的設備設施也要采取防風措施防撞錐入庫,牽引桿和工作梯要入庫或者系留,防止被風吹動,損壞其它的設施,規劃方案《xx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加強工作人員值班并保持通訊暢通。
5、機場建設管理處: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加強對供電系統的防護工作,做好電力搶修準備,確保供電正常。機坪上的設備設施要采取防風措施。大風過后,立即巡視飛行區場道、燈光設施,為機場開放做準備。
6、安檢站: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做好廊橋加固系留,防止出現意外。
7、貨運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對貨運倉庫外的貨運設備設施采取防風措施,將機坪上的貨運設備設施轉移至貨運倉庫。
8、機場公安分局: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及時將消防車輛和空防警衛車輛全部入庫或者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并添加輪擋。全體干警處于待命狀態,隨時聽候xx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的調遣,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9、其他部門:根據《xx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的職責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四、工作要求
1、責任到位,分工明確。機場各部門可根據《xx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和《xx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制定部門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將預案確定的各項防臺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和靈活高效的聯絡反應機制。
2、準備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門要根據防臺預案組織經驗豐富的得力人員用于應對突發事件。當強臺風正面襲擊機場或影響機場時,應急搶險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集結待命做好臨戰準備,應急物資、設備、運輸工具等布置到一線,以便緊急調用。及時向市應急辦匯報,聯系的社會化儲備的應急物資、設備工具等,做好應急準備。
3、加強警戒,及時處置。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安排人員掌握和研制汛情動態,遇到超警戒、異常或險情及時報告,并抓緊組織疏散、修復、加固,遇到緊急情況,在報告上級的同時,應主動采取應急措施,抓住有利時機,實施緊急處置,消除隱患。
4、應急值守,通信暢通。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部門負責人和本部門防臺風工作負責人員手機晝夜開啟,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力、災情以及次生災害,及時開展會商,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五、附則
1、本預案由機場公司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為應對醫院可能出現的停水事故,盡量減少因停水對醫院正常醫療秩序造成的干擾及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制定原則
在出現全院性停水時,本著“確保重點,維持運行”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的搶修和處置,盡快恢復正常供水狀態,確保醫院正常運行和醫療秩序的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院內由于區域內計劃停水及院內供水總管網出現故障導致停水時的應急處理。
(三)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停水應急工作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停水應急工作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水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因院內管網故障造成停水發生。
(2)發生停水時,及時做好停水應急工作,關閉醫院所有開水爐電源,避免因停水而導致開水爐燒壞。
(3)根據停水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必要時請求外力援助。
(5)總務科是履行本預案規定職責的第一責任部門,總務科成員應在組長指揮下,做好停水事故時的應急工作。
2、應急搶修隊(聯系電話:)
隊長:xx
隊員:xxx
任務:保證醫療一線正常供水,負責突發停水應急處理,保證主要用水科室備有水源供水。
職責:
(1)日常工作中對醫院水箱進行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檢修。
(2)停水時,組織人員實施啟動二次供水,并對相應區域水壓進行適當調整,停止熱水供應和非醫療、生活用水。
(3)向后勤分管領導匯報情況,必要時向相關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后總結應急工作經驗教訓。
制度:
(1)每壹年組織一次針對性應急演練;
(2)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不斷修正演練內容;
(3)及時加強請示匯報。
(四)應急程序
1、臨床科室應急程序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準備。告訴患者停水時間并囑咐其節約用水;給患者備好使用水和飲用水。
(2)發生突然停水時,要及時與總務科聯系,說明停水情況,由水工班查明原因。
2、總務科應急程序
(1)總務科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電話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水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水原因,做好記錄。
(2)通知停水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停水的原因,具體停水時間,停多長時間,并做好二次供水的準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由總務科以電話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醫院停水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5)立即通知手術室、供應室、檢驗科、急診室、食堂等重要部位,要跟科主任、護士長等相關負責人講清停、送水的時間,并制定好停、送水計劃。
(6)緊急停水時,住院部地下室水箱,通過二次供水可以供住院大樓2—3小時以內急需用水,必要時可關閉住院部醫療用水以外的其它閘閥。
(7)如遇有特殊情況,可電話聯系請求消防車援助供水。
3、接到總務部門停水通知后,全院各重點科室應急程序
(1)手術室:所有預定安排的當日手術向后順延一天,并向病人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儲存好一定量的洗手用水,以備急診手術所用。
(2)供應室:預先安排好停水當日全院各科所需用的消毒包,必要時加班消毒滅菌,盡力滿足臨床需要。
(3)檢驗科:生化儀停用,妥善保管好當日采集的血液樣本,并在恢復供水后立即安排檢驗工作。
(4)急診科:預先儲存好一定量的干凈用水,以備清創、中毒病人洗胃等急診搶救所用。
(5)食堂:根據總務科通知的停水時間,提前做好全院病人及職工飯菜的清洗蒸煮,在確保食品衛生的基礎上保障全院病員及職工伙食供應。
(6)門診各科室儲好適量洗手用水。
(7)當全院恢復正常供水后,各科室務必一一檢查科室內的水龍頭,防止因停水時空開而造成的水溢和浪費。
(五)應急保障
1、應急工作組成員應隨時保證通訊聯系方式暢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閥門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對維修人員進行培訓,使之都能知曉應急供水、管路布局及應急操作流程。
4、水電維修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保證與各科室的聯系,做到24小時隨叫隨到。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快速增長,水電行業在我國也越來越重要。然而,與此同時,水電行業也面臨著一些緊急情況的挑戰,如突發性的洪水、水庫潰壩、電站設備故障等。為了應對這些突發情況,水電行業需要一個完善的應急預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水電行業的正常運營。
1.建立應急指揮部:在水電行業中,建立一個應急指揮部是至關重要的。應急指揮部由行業內專業的應急人員組成,他們應該具備豐富的應急處理經驗和專業的技能。在任何突發情況發生時,應急指揮部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協調各個部門的行動,確保應急工作的有序進行。
2.做好信息發布與宣傳:信息的及時發布和宣傳對于應對突發情況至關重要。應急預案中需要明確指出,在突發情況發生時,應急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渠道發布詳細的情況信息,并與社會公眾保持溝通。這樣,公眾能夠及時了解到所處的危險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3.加強設備安全管理:水電行業的正常運營依賴于各種設備的穩定狀態。因此,在應急預案中必須包含設備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首先,應對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管理進行嚴格的監督,確保使用安全。其次,要定期對電站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防患于未然。同時,還應建立設備備份和緊急響應機制,以便在設備故障時能及時進行更換和修復。
4.加強培訓與演練:培訓和演練是提高水電行業應急反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應急預案中,需要明確規定應急人員和相關部門的培訓和演練計劃。這些培訓和演練應包括緊急疏散、水電設備應急檢修和危險品處理等內容,以保證應急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流程和技能,提高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
5.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在應急預案中,水電行業需要與相關部門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共同應對突發情況。這些相關部門包括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供水和排水部門以及氣象部門等。通過與這些部門的合作,水電行業能夠更加及時地獲得有關突發情況的信息,采取合適的措施進行應對。
總之,水電行業應急預案是確保行業正常運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通過完善的應急預案,水電行業才能在面對突發情況時迅速、有效地做出應對,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風險。同時,水電行業還需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適應社會發展變化和技術進步的需要,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作出貢獻。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秘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石墨是一種廣泛應用于多個領域的材料,包括核電站的冷卻劑、炸藥、鋰離子電池等。然而,在石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事故,導致石墨粉塵泄漏,給人體健康和環境帶來嚴重危害。因此,石墨工廠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石墨提純應急預案,以應對潛在的事故情況。1. 風險評估
在制定石墨提純應急預案之前,需要對石墨生產和使用環節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這個過程需要考慮排放的石墨粉塵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環境帶來的影響、可能的事故類型和規模,以及應急處理的可行性等因素。針對潛在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措施并納入應急預案中。
2. 應急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
在制定應急預案時,需要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應急組織機構應包括應急指揮部、應急聯絡組、應急救援組和應急醫療組等。各組成員的職責需要明確,并進行相關培訓和實驗,以確保應對危機時的快速響應和高效協調。
3. 應急處置措施
在石墨提純應急預案中,應包括應急處置措施,如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緊急應對泄漏等。此外,還需要制定相應的監測措施,以確保石墨提純生產過程的安全。應急預案需要明確事件級別,并根據事件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4. 應急物資和裝備
石墨提純應急預案中還應包括應急物資和裝備,如氧氣瓶、呼吸器、化學泄漏清潔劑和防護服等。這些物資和裝備需要在應急預案制定階段購置,并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新,以確保能夠在關鍵時刻保障人員的安全和有效應對。
5. 應急演練和評估
應急預案的制定只是應對危機的第一步,還需要進行應急演練和評估以確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練時間應該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并在演練后進行評估和修改。
總之,針對石墨生產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石墨提純應急預案的制定對于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和場所安全至關重要。只有將應急預案制定精細、演練到位,并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新,才能確保有效應對突發危機,保障員工及環境的安全。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災害損失及影響,維護人民財產安全,保障社會經濟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級標準
本預案所稱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運行中斷,需要及時進行搶修保通、恢復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資、人員運輸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緊急事件。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作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標準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普通國道交通中斷,出現大量車輛積壓,并影響到周邊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國道正常運行,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特長隧道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蹤的;
(3)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域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省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4)其他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省道交通中斷,出現大量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2)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導致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及人員疏散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中長隧道發生垮塌、火災、爆炸等安全事件,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
(、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區域生態破壞,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6)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市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本省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省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上的;
(鄉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短隧道或者縣道、鄉道中型以上橋梁、隧道發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
(、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區域生態破壞,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6)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設區市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鄉道交通中斷,出現車輛積壓,且搶修、處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上的;
(省道、縣道、鄉道橋梁、隧道發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邊坡等構造物垮塌并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蹤的;
(、道路運輸站(場)發生一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在公路運輸中發生爆炸、泄漏,造成,或造成道路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
(5)因重要物資缺乏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在縣域內緊急安排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
(6)其他需要由縣級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范圍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1.5工作原則
(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由各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政府相關部門分工協作,按照公路交通事故等級分級進行組織、指揮和處置。
(科學規范。明確應急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依靠科學,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全省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響應體系。
(平戰結合。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平時預防工作與戰時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思想、預防和預案準備,提高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1.6預案體系
(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全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為省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是省政府應對特別重大和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工作方案,公布實施后報交通運輸部和省應急廳備案。
(2)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是省交通運輸廳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制定的主要涉及行業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并公布實施,報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備案,抄送省應急廳。
(縣、區人民政府按照《陜西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公布實施,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4)企事業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各公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組織企事業單位層面應對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公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組織制定并實施,報本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組成。省政府設立陜西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下設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市、縣、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預案,分別設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2.1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2.1.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省政府分管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省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
武警陜西省總隊分管負責同志
省消防救援總隊分管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廣播電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氣象局、陜西銀保監局、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陜西省總隊、武警第一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省政府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對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
2.1.2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關于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負責決定啟動和終止Ⅰ、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啟動;領導、組織、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區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和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審議批準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審議的重要事項;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2.1.3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負責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輿論引導工作,指導事件調查處置部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及時組織和指導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按照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指令,組織調出省級應急救援物資。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協調省內應急物資的生產;提供救援行動所需無線電頻率,保障無線電通信秩序。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協調屬地公安機關維護應急工作秩序和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組織避災疏散;負責交通管制、處置交通事故、疏導交通,負責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保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省民政廳:負責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導致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困難的臨時救助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本級財政資金用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有關地質災害相關信息收集、分析;組織和指導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監督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協調當地政府做好災后恢復公路交通的用地保障。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對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城市供水、城鎮供氣等設施,保障供水、供氣等生命線正常運行。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收集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組織公路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實時掌握突發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根據突發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公路搶通工作;組織公路水路應急運力;指導災后公路交通恢復重建工作。
省水利廳:負責提供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有關的省內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導事發地做好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縣城、農村供水設施搶修及水旱災害防御工作。
省商務廳:協調解決部分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指揮、組織開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根據需求,調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給予援助;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預防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省應急廳:統籌指導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全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協助重大以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指導事發地受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牽頭組織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負責提出全省受災群眾生活安置類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
省國資委:督促陜西交通控股集團做好所轄車站、客運站場經營活動中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協調陜西交通控股集團所屬高速公路應急搶險隊伍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省廣電局: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好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應急工作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省地震局:負責提供因地震導致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地地震背景資料和地震預警預報信息。
省氣象局:負責組織提供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根據需求,組織開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監測預報,提供污染氣體擴散的氣象條件分析,組織開展公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以及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陜西銀保監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承保保險公司及時做好查勘理賠工作。
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協調有關航空公司組織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及傷(病)員的運輸。
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運力,根據指揮部及現場應急處置需求,優先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搶險救援人員、傷(病)員、物資等運輸工作。
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負責組織搶修恢復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設施,保障應急搶險用電。
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根據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組織民兵、視情協調駐軍部隊參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武警陜西省總隊:根據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搶險救援;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當地社會秩序和治安。
武警第一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
2.2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廳長擔任,各成員單位確定的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組織協調全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工作,及時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Ⅱ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及事后調查評估工作;協調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指揮各設區市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做好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匯總、整理信息,及時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研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和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交應急處置總結報告;指導全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
2.3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
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在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在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
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分為綜合保障、公路搶通、醫療救援、安全保衛、調查監測、新聞宣傳、專家咨詢七個應急工作小組。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需要,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可啟動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
2.3.1綜合保障小組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成員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商務廳、省氣象局、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氣象預報、鐵路運輸、道路運輸、空中運輸、通信保障、電力保障、經費保障、生活保障、受災群眾臨時救助等善后處理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我省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以及統一協調指揮全省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2.3.2公路搶通小組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成員單位: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陜西省總隊、武警第一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
職責: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人員及物資運輸、隱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復和鑒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程度等工作。
2.3.3醫療救援小組
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省民政廳、陜西銀保監局
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故現場傷(病)員的救治、轉運及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并及時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傷(病)員醫療救治相關信息;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做好查勘理賠工作。
2.3.4安全保衛小組
牽頭單位:省公安廳
成員單位:武警陜西省總隊
職責:負責設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發地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3.5調查監測小組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成員單位: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職責:負責對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動態監督,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2.3.6新聞宣傳小組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
成員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
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按照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供的權威信息進行新聞宣傳報道;根據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預警信息發布。
公路搶通小組、醫療救援小組、安全保衛小組、綜合保障小組在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Ⅰ、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解散;調查監測小組、新聞宣傳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2.3.7專家咨詢小組
省公路交通應急專家咨詢小組,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業內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和會商咨詢;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及趨勢進行應急評估,提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成因分析意見;對突發事件處置后,事發地公路能否恢復通行進行評估,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交評估報告。
3預防和監測預警
3.1預警和預防機制
預警和預防是通過監測與收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并作出相應判斷,發布預警信息,采取預防措施。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體系和信息報告制度,重點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和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收集、接收和匯總工作,健全預測預警聯動機制,建立完善預測預警及出行信息發布系統。針對各種可能對公路交通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轉發或者聯合發布預警信息,做好預防與應對準備工作,并及時向公眾發布出行服務信息和提示信息。
3.1.1預警信息內容
(、寒潮、大風、沙塵暴、雷電、冰雹、霜凍、道路結冰、大霧、霾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監測信息。地震震級、震中位置、發震時刻、預計影響范圍、預計受災人口與直接經濟損失。
(出發地、目的地、途徑公路路線和運力需求。
(的人口數量、出發地、目的地、途徑路線和運力需求。
(的人口數量、該疾病對公路交通運輸的特殊處理需求,緊急衛生和救援物資運輸途徑公路線路和公路、交通樞紐管理、運力需求。
(運輸泄漏事件的危險品類型、泄漏原因、擴散形式、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所在路段名稱和位置、影響范圍、影響人口數量和經濟損失、預計清理恢復時間,應急救援車輛途徑公路路線。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事件的原因、疏散(轉移)人口數量、疏散(轉移)時間、出發地、目的地、途徑路線和運力需求。
(發生時間、發生地點、人員傷亡、公路中斷、阻塞以及造成公路設施直接損失情況,預計處理恢復時間。
(運輸物資的種類、數量、來源地和目的地、途徑路線、運載條件、運輸時間要求等。
(中斷阻塞信息和重要客運樞紐旅客滯留信息,公路損毀、中斷阻塞的原因、發生時間、起止位置和樁號、預計恢復時間、已造成公路基礎設施直接損失、已滯留和積壓的車輛數量、已采取的應急管理措施、繞行路線等。重要客運樞紐車輛積壓、旅客滯留的原因、發生時間、當前滯留人數和積壓車輛數及其變化趨勢、站內運力情況、應急運力儲備與使用情況、已采取的應急管理措施等。
(其他需要提供公路交通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3.1.2信息來源
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主要信息來源包括:
(。依托信息發布媒體,收集相關部門提供的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公眾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
(通報的地質災害、水文監測、地震災害、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公共衛生事件、重點或緊急物資應急運輸需求、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
(3)交通運輸系統。依托全省各級公路交通運輸部門提供的可能誘發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源信息。
(監測、分析信息。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面向交通運輸行業的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預警支持系統;建立各級預警聯系人常備通訊錄及信息庫;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風險源數據庫;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和信息報送及發布系統;建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預測分析機制;建立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長效預警機制。
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指導下建立、完善陜西省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公路交通應急平臺體系,并實現與全省應急廣播體系的對接。
3.3預警分級
為便于對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根據已經發生或潛在的公路運輸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運輸事件等對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升級、降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啟動相應預警。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Ⅰ級、Ⅱ級預警的啟動和發布,各市、縣、區應急指揮機構分別負責Ⅲ級和Ⅳ級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紅色預警(Ⅰ級):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時。
橙色預警(Ⅱ級):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時。
黃色預警(Ⅲ級):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時。
藍色預警(Ⅳ級):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時。
3.4預警啟動程序
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Ⅰ級)、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時,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按如下程序啟動預警:
(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Ⅰ、Ⅱ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分別向應急部、交通運輸部報告,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Ⅱ級預警啟動文件簽發后設區市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下發,并確認接收;
(Ⅱ級預警是否需面向社會發布,如需要,預警文件由新聞宣傳小組聯系新聞媒體,面向社會發布;
(調查監測小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6)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公路搶通小組和綜合保障小組開展應急物資的征用準備。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縣、區參考Ⅰ、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編制;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上報上一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建議提高預警等級。
3.5預警終止程序
Ⅰ、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情況下,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預警終止程序:
(Ⅱ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應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Ⅰ、Ⅱ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明確提出預警后續處理意見,并在交通運輸部上報預警終止文件,各公路交通應急工作組自行撤銷;
(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24小時內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設區市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發送預警終止文件;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市、縣、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參考Ⅰ、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色,自行編制;
Ⅰ、Ⅱ級預警在所對應的應急響應啟動后,預警終止時間與應急響應終止時間一致,不再單獨啟動預警終止程序。
3.6應急物資征用
Ⅰ、Ⅱ級預警啟動后,公路搶通小組和綜合保障小組應根據預警事件的特征和影響程度與范圍,提出公路交通應急保障資源征用方案,經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執行。
在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征用通知下發后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按照通知的要求,負責組織和征用相關應急保障資源,簽署公路交通應急保障資源征用通知書并下發相關單位,征調的相關公路搶險保通和運輸保障的人員、車輛、裝備和物資,到指定地點集結待命。
Ⅲ、Ⅳ級預警啟動后的應急物資征用程序由市、縣、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參考Ⅰ、Ⅱ級預警應急物資征用程序,自行編制。
3.7預防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公路交通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6)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公布咨詢電話;
(7)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的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和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4.1.1報告時限和程序
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門在發現和接到預警信息或社會公眾的報告,并經核實確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向本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并于1小時內向上一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首報可以采取電話報告形式,后續書面報告要在1小時內報送。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作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門要在獲知事件發生信息交通運輸部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
4.1.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型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并根據搶救救援情況及時續報。
4.2分級響應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事件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
4.2.1先期處置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調度物資和社會資源,指揮和派遣相關部門專業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采取控制事發現場及事件態勢的措施,嚴防次生、衍生危險發生。
Ⅱ級響應
當省內發生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交通運輸部報告,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響應。省、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當省內發生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事態發展和前期處置情況并提出Ⅱ級應急響應建議。
(相關市、縣、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召開電話或視頻會議通報情況,部署應急處置行動;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新聞宣傳小組負責向社會發布。
(3)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開通與事發地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指導督促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召開專家咨詢會,進行風險評估,提出處置建議,省公路交通應急工作小組要按照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本部門開展協同應急處置工作。
(5)按規定程序向交通運輸部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視情況請求交通運輸部支援。
Ⅳ級響應
發生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時,市、縣、區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4.3現場應急處置
4.3.1總體要求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組織有關部門和駐軍、武警做好公路搶修、運力調度、應急運輸、受災群眾轉移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采取措施,實施先期處理,控制和縮小影響范圍,防止事態擴大;
(運轉高效,依靠專家力量,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4.3.2現場控制與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類型、事態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各公路交通應急工作小組實施如下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現場工作區和交通管制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專家咨詢,根據突發事件性質、涉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制定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對方案進行調整優化;
(搶修、保通,確定繞行線路,確保公路運輸暢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件疏散區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保護措施;
(4)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5)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清理現場。
4.4安全防護
4.4.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提供不同類型突發事件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進行培訓教育,做好安全防護。
4.4.2群眾的安全防護
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負責組織受威脅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確定緊急情況下群眾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組織指揮群眾安全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以及做好緊急避難場所、醫療防疫、疾病控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明確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6信息發布www.mxrvip.com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信息,新聞媒體根據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發布的信息進行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4.7應急響應終止
4.7.1終止條件
(1)險情排除,公路交通恢復通暢;
(已經結束;
(3)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4)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4.7.2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終止,解除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報省政府。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1.1征用物資的補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志》摘錄;
(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
(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4)其他相關證據和證明材料。
5.2社會救助
對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臨時救助;對因參加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救助。
5.3調查與評估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形成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相關記錄。
調查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結論;
(教訓及改進的建議;
(5)應急預案效果評估情況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公路交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通信設施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電話、無線電臺和互聯網絡等多種形式,確保在事件發生時通信暢通。
6.2物資裝備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負責做好公路、橋梁、隧道搶修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要明確物資儲備的部門,制定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并將物資儲備的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要建立社會應急物資儲備機構,采取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法,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
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兩類。公路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料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燃料、安全標志、車輛防護器材及常用維修工具、應急救援車輛等。省級普通干線公路應急物資設備儲備中心主要以滿足區域普通干線公路大型災害應急搶險為主,兼顧覆蓋區域其他道路應急需求。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作為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武警第一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納入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6.3.2公路交通應急救援保通隊伍
我省共有由省應急廳授牌的公路交通應急搶險隊2支,分別是由陜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的高速公路應急搶險隊和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管理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應急搶險隊,按照規定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保通工作。
6.3.3公路交通應急運力保障隊伍
我省共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管理的省級道路運輸應急救援保障車隊1支。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選擇有一定規模的道路客貨運輸企業,與其簽訂車輛調用協議,并確定從事應急運輸的人員,組建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6.3.4公路交通應急通信保障隊伍
我省共有公路交通應急通信保障隊伍陜西移動公司應急通信保障隊、陜西聯通應急通信保障隊和陜西鐵塔公司應急通信保障隊,其中西安機動通信局為國家級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其他為省級隊伍,按照規定參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3.5其他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其他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各設區市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省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4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在現有的資金中統籌安排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等所需經費。
7監督管理
7.1宣傳與培訓
7.1.1應急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公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信息、值班電話和部門。編印各類通俗讀本,做到圖文并茂、通俗易懂、攜帶方便、快速查詢,并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圖書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不斷提高社會公眾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能力。
7.1.2人員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教材,組織公路交通有關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常規性培訓,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原則上,各級公路交通有關工作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1次;應急救援隊伍每年培訓不少于2次,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成績實施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
7.2修訂與演練
為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不斷完善,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應急預案制定演練計劃,針對當地的應急工作實際,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省級專項預案每2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部門預案及地方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
7.3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編制,經省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根據實際需要定期組織專家評審,按照評審結果需修訂或更新的,報省政府批準;原則上每3年進行修訂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人民政府要參照上一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完善。
7.4監督檢查
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改進,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7.5責任與獎懲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公民參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中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省交通運輸廳,各市、縣、區交通運輸局。
本預案中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一、
石墨在現代工業中具有廣泛的應用,包括電池、潤滑劑、導熱材料等。在石墨提純過程中,由于化學反應、電解等操作可能發生事故,對工作人員的健康和設備的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為了應對這些突發事件,制定一份詳細、具體、且生動的石墨提純應急預案至關重要。
二、應急預案的目標
1. 確保人員安全:在石墨提純過程中,如果發生事故,應首先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預案將明確的制定應急疏散流程、防護裝備要求等。
2. 保護設備安全:石墨提純設備是昂貴而關鍵的,預案將詳細說明設備保護措施和緊急采取措施,以降低事故對設備造成的損害。
3. 最小化影響:應急預案不僅需要關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還需要考慮到事故對環境的影響。預案將包括處理廢料、污水等方面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環境的危害。
三、應急預案的內容
1. 風險評估:在制定應急預案之前,需要進行詳細的風險評估,包括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可能導致事故的原因、事故后果等的評估。這將為預案制定提供基礎數據和依據。
2. 事故應對措施: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故,應急預案將給出詳細的應對措施。例如,對于化學反應引起的火災,應急預案將規定火災處理流程、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等。
3. 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將明確石墨提純場地的疏散路線和疏散點,規定人員疏散的步驟和注意事項。預案還將包括對受傷人員的救援措施,確保他們及時得到處理和照顧。
4. 設備保護舉措:預案將列出保護設備的具體措施,例如加強設備維護、定期檢查、配備滅火器材等。
5. 廢料和污水處理:石墨提純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料和污水,預案將詳細說明廢料處理方法和污水處理方案,確保環境污染最小化。
四、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制定出一份詳細的應急預案只是第一步,為了確保預案的有效實施,需要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培訓內容包括熟悉應急預案的內容、掌握相應的應對措施、了解疏散和救援的流程等。演練可以通過組織模擬事故現場,檢驗應急預案的及時性和可行性。
五、
石墨提純過程中的事故可能對工作人員和設備造成潛在危害,因此制定一份詳細、具體而生動的應急預案至關重要。這份預案將確保人員的安全,保護設備的完整性,最小化事故對環境的影響。同時,通過培訓和演練,保證預案的有效實施。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事故發生時迅速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確保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各村委會,場鎮各單位,鄉屬各部門:
為有效預防全鄉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xx鄉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xx鄉春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預防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5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110向xx縣交警隊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鄉政府報告。
(三)鄉政府黨政辦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鄉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鄉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鄉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何金昭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副鄉長何曉紅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安辦、衛生院、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鄉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職能部門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現場處置組、突擊搶險組、醫療救護組、通信聯系組、事故調查組和后勤保障組。
(1)現場處置組:
組 長:何xx
副組長:歐xx
成 員:派出所民警
職責: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并按領導小組的決定,并采取措施,平息事態。
(2)突擊搶險組:
組 長:何xx
副組長:安xx
職責:按照領導小組的決定,迅速趕到現場,維護秩序,排除險情,控制事態。
(3)醫療救護組:
組 長:杜xx
副組長:蒲xx
成 員:賈xx
職責:擬定緊急救援方案,確定專人、專車和專用器材,
隨時接受領導小組的調遣,隨時準備對受傷人員實施救援。
(4)通信聯系組:
組 長:何xx
副組長:何xx
成 員: 何xx
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及時中轉領導小組與各小組工作情況信息,保證信息聯絡暢通,并通過廣播、電視及時作好宣傳。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馮xx
副組長:何xx
成 員:朱xx
職責:及時趕赴現場展開事故調查、取證,并作好筆錄登記。
(6)后勤保障組:
組 長:張xx
副組長:馬xx
成 員:馬xx
職責:負責應急處理過程中所需車輛,物品的調度和所需費用的籌集、發放。
五、預案啟動
啟動預案由鄉政府鄉長或鄉長指定的領導決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鄉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鄉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現場處置組、突擊搶險組、醫療救護組、通信聯系組、事故調查組和后勤保障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警務室、綜治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交管辦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拖拉機、面包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辦及各村要做好鄉村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安辦、交管辦、學校要將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確保全鄉春節穩定祥和。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組織體系
2.1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協同工作機制
2.5.1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預防工作
3.3.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啟動:
(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Ⅰ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現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總結評估
4.7.1評估總體要求
(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Ⅱ級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應急保障
5.1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財力保障
(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1、綜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藥品,現場處理的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工作;準確、及時向公司員工發布發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預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員工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公司員工自我防范能力;認真了解社會不同時期存在的疫情情況,做好疫情的宣傳工作。
2、安全運行部等各部門:保護易感人群,協調公司綜合管理部等各相關部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3、平度公司、滄口分公司:做好各分公司所需的消毒藥品,現場處理的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工作;根據發展公司發布的信息,準確、及時向公司員工發布發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預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員工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公司員工自我防范能力;認真了解社會不同時期存在的疫情情況,做好疫情的.宣傳工作。
? 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
巖棉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巖棉行業準入管理,依據《巖棉行業準入條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單位)巖棉企業準入公告申請的受理、審核和推薦工作,監督檢查準入條件保持情況。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對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查驗和公告,并動態管理公告名單。
第二章 申請與審查
第三條 申請準入公告的巖棉生產線所屬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布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
(三)具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標準規范的生產線,以及污染物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設施;
(四)符合《巖棉行業準入條件》要求;
準入條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2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審核意見應當對照準入條件,在建設條件、生產布局、生產規模、工藝與裝備、產品質量、能源消耗、環境保護與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以及社會責任等方面明確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收到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報送的審核意見和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組織完成復核。
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和生產線,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和生產線,以公告方式予以發布。
第八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在受理和審查過程中對申請材料存有質疑的,可以對申請企業有關情況進行實地查驗,查驗時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申請企業應當配合查驗活動。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 進入公告名單的生產線所屬企業要嚴格按照準入條件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并對照準入條件開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將上自查報告報送省級工業主管部門。
自查報告是監督檢查企業保持準入條件情況的重要依據,應
(四)發生重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規劃要求的行為;
(五)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和污染環境事故。
被撤銷公告的生產線和所屬企業,經整改合格滿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請。
第十四條 對公告企業在投融資、技術改造、兼并重組、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購應選擇公告企業的產品。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除外)所有類型的巖棉生產企業。
第十六條 受理準入公告申請不得向申請企業收取費用。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巖棉行業準入公告申請書
-
想了解更多【石墨行業應急預案】網的資訊,請訪問:石墨行業應急預案
